為了有效應對城市滅火救援面臨的困境,上世紀末,歐美等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,對常用的出動首戰
小型消防車進行了大量技術革新,擴大火災撲救類別、增強火災撲救能力并增加多種搶險救援功能,從而大幅提高單車綜合作戰功能,加強了出動力量處置火災事故和進行搶險救援的能力。
針對新形勢下我國城市滅火救援任務特點,結合歐美等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對出動首戰
小型消防車技術革新情況,在《裝備建設規劃》中提出了城市主戰
小型消防車的概念,即“執勤中隊執行滅火救援任務出動,具有高比功率、多功能、高性能、多乘員、智能化、短軸距等特征的
小型消防車”。城市主戰
小型消防車與《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》中對小型
消防車輛的種類劃分并不矛盾。
《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》將水罐
小型消防車、泡沫
小型消防車、搶險救援
小型消防車、舉高
小型消防車作為主要小型
消防車輛,如果泡沫
小型消防車符合《裝備建設規劃》中所提出的基本特征,就是城市主戰
小型消防車。